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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重庆文理学院2020-2021学年 “十佳青年”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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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4-8 13:55:2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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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共青团重庆文理学院委员会
2020年第32期 总1003期
校内各单位:
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为树立先进典型,发挥榜样力量,激励我校广大青年勤奋好学、爱岗敬业、锐意进取、开拓创新,助力学校改革发展,积极投身强国伟业。经学校研究决定,在今年“五四”期间,深入开展本学年「十佳青年」的评选表彰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对象
全校18—35周岁的在职青年教职工、全日制本(专)科在读学生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理想信念坚定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。追求进步、积极向上,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决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树牢「四个意识」,坚定「四个自信」,坚决做到「两个维护」,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、王立军流毒。
(二)思想品德高尚。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,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,带头倡导社会文明新风,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。
(三)业绩贡献突出。本领过硬、勇于创新创造、工作学习勤勉努力,踊跃投身学校建设和发展各项工作中,取得了影响较大的突出业绩,在师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,具有模范带头作用。
三、评选方式
1.青年教职工候选人由各单位负责推荐,报教工团总支(红河校区学生事务中心团委101办公室)提名人选。
2.学生候选人由各团总支推报。
四、名额分配
1.青年教职工候选人,各单位限推报1名。
2.学生候选人,各学院限推报1名。
五、相关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、严格选拔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及时向党总支汇报,积极争取党总支的支持;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评选工作。
(二)严格把关、认真组织
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程序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严格把关,认真做好「十佳青年」评选工作。申报材料统一使用第三人称,候选人主要事迹以写实的方式整理。
(三)加强宣传、营造氛围
各单位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,广泛宣传「五四」评优活动,进一步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,促进我校校风、学风建设。
六、评选程序及材料上报
请各单位于4月13日17:00前将申报材料(一式一份)(申报表见附件)报送至校团委101办公室。
七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杨琪璐   
联系电话:49891962

特此通知

附件:重庆文理学院2020—2021学年“十佳青年”申报表
点击阅读原文,并输入提取码:9agq,即可下载


重庆文理学院  学  工  部
重庆文理学院  教  工  部
重庆文理学院  教  学  部
重庆文理学院  科  技  部
重庆文理学院  党  群  部
共青团重庆文理学院委员会
          2021年3月23日
排 版 | 周     雪
责 编 | 王 敏 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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